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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工作实施细则
2024-11-18 16:58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培养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招生中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根据《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我院拟于2025年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一、招生专业

凡列入《天津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各专业研究方向均可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普通计划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非定向攻读”,少干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定向非在职考生。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4.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5.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科研论文撰写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独立、第一作者(或独立通讯作者)亦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一般应为CSSCI检索(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SSCI检索或SCI检索的期刊论文(发表于中科院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每年动态调整)》、双一流高校动态发布的黑名单期刊或预警期刊的论文、被JCR警告和关切的期刊论文除外。)】。申请人须在面试环节对所提交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考评组将根据科研成果质量进行评价。

8.项目研究能力:参与过导师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须提供由申请人硕士导师出具的,该申请人参加其硕士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所完成工作部分的书面证明材料(500字左右)。

三、初审的组织

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遵循校、院两级管理。学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研究生院的管理和监督下,由院长和分管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牵头,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学院以本学科现任博士生导师和具有拔尖成绩的部分优秀硕士生导师为范畴,每年筛选成立由3-5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的初审组。初审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初审过程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学院将初选合格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并在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缴纳博士研究生报名费。对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学院办公室将通知考生本人。

四、复试考核的组织

包含复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分值、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标准、调剂原则等。

(一)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如涉及疫情影响,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作相应调整。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由学院组织命题及组考,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 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一般30分钟。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相关考核结合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以随机抽题方式作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 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考核小组中的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结果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专家组将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形成专家组考核结果。

(三)录取

1.学院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学院在征求导师意见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

3.不得跨门类进行调剂,调剂导师本年度需符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条件。

五、申请程序及考核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2024年11月19日——2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或照片形式上传。

报名网址:http://yz.Chis.com.cn

申请材料如下:

1.《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4.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登录学信网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登录学信网提供最终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学位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材料等)。

8.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

9.科研成果一览表及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由申请人硕士导师出具的,该申请人参加其硕士导师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所完成工作部分的书面证明材料(500字左右)。

10.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不低于1500 字)。

(二)初审及初审名单公示:学院初审将按照本细则中初审的组织部分执行,时间区间为 2024年11月19日-27日。初审合格名单网上公示。

(三)网上交费:2024年12月4日-12月5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40元。

(四)复试考核:学院复试考核将按照本细则中复试考核的组织部分执行,时间为12月6日下午-8日线下进行。

1.专业课笔试:12月6日上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 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和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考核小组中的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拟定于12月6日下午14:00开始线下进行。考试地点:天津财经大学西院N座4号楼(具体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

学院将对复试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初审考核结果合格的考生,请于综合能力考核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各培养单位(材料包括:下载打印含封皮封底的《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专家推荐书、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科研成果一览表、个人陈述)。

六、资格审查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资格审查联系人:金融学院办公室

电话:022-88186264

邮箱:jinrongxueyuan@tjufe.edu.cn

七、纪律及要求

(一)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考核小组成员应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2.学院应充分重视对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严守招生纪律,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核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要严肃认真,期间考官不要随意走动、接电话、交头接耳等。

(二)考生纪律及要求

1.考生须确保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考生不得利用网络、社交媒体向他人传播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本办法由金融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须申诉,考生本人可于结果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申诉。

邮箱地址:jinrongxueyuan@tjufe.edu.cn

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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